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属机关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www.jg1y.com)、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并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本次考试拟录用人员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分配到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网(www.jg1y.com)、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574—89185303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1: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属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