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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州市区学校招考教师及公告

2014-03-12 08:55:55事业单位121 收藏
  2014年福州市区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3月12日讯:2014年,福州市区学校共招考640名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它岗位还需提供的证书或证明等详见本公告附表有关岗位要求。

  3、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均不面向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招考,也不面向罗源县、闽清县、连江县、永泰县公办单位在编人员招考。

  4、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14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应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应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技能证书。直接进行网络报名岗位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规定的全部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否则取消报名资格。须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须于报名时间按岗位报名条件要求提供全部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否则不予报名。

  (五)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3:1的,该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特殊急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经报有关部门核准后可作适当放宽。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免笔试岗位采用面试考核办法,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名教师应聘采取免试办法,由用人单位考核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或区公务员局(人事局)登记确认。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学科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应用)等。

  (2) 其它岗位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

  (1)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 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笔试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半天)。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3、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三)面试

  各岗位面试均由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其它岗位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本公告附表中打“★”的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另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其它事项

  1、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免笔试岗位聘用成绩按面试成绩〈百分制〉计算)。在职教师岗位聘用合格成绩为70分,其它岗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和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

  4、担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担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含非师范专业大专、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在教师资格证方面要求:(1)应聘人员属应届师范毕业生的,要求报到时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为幼教教师资格证);属非应届师范毕业生的,要求报名时须持有教师资格证。(2)在职教师、幼儿园教师(非应届人员)岗位均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3)报名(到)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7、对聘用的名教师,不受岗位限制予以聘任相应特设岗位。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相应特设岗位。

  8、报考马尾区属特教校特教教师(在职)、福州星语学校特教教师(巡回指导)等在职教师岗位及学校医生、护士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岗位职务聘任由用人学校根据本校岗位设置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