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七)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
(八)本次招聘不再递补。补充招聘工作将根据我市本次招聘计划的完成情况另行通知。
(九)凡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十)请应聘者据实准确填报。因提供不实信息或信息错漏而导致审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十一)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135775。
(四)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教育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电话咨询为3月10日—3月18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如下:
厦门市教育局:2035405,2667722
思明区教育局:5862743湖里区教育局:5722644
集美区教育局:6683358海沧区教育局:6583703
同安区教育局:7030188翔安区教育局:7889103
现场咨询时间为3月19日—23日上班时间,地点:厦门五中玉屏校区。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2015学年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校文化课招聘教师(无职称人员)计划.xls
附件2:2014-2015学年普通中学招聘教师(有职称人员)计划.xls
附件3:2014-2015学年小学招聘教师(无职称人员)计划.xls
附件4:2014-2015学年小学照招聘教师(有职称人员计划).xls
附件5:2014-2015学年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计划.xls
附件6、7:2014-2015学年幼儿园招聘教师(无职称人员)计划.xls
附件8:2014学科范围.doc
厦门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