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兴安盟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技术人员
2、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所有应聘人员须使用汉语参加结构化面试。
2、面试的具体日期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x60%。面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六)招聘考试总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与考察由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盟环保局共同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等额递补。
(八)人员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2、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聘用通知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落编和工资核定等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实施方案由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