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按照《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办发〔2012〕110号)规定,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单位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附件: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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