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招聘实施方案
考生单科考试成绩60分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星期日)下午2:30至5:00。
(2)笔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
华街商业大道35号)。
(3)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临床、护理、口腔、检验、公卫、药学、中医共7个专业。
按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卫生局、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4月7日(星期一)至4月9日(星期三)。
(2)面试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35号)。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临床能力考核。
(1)临床能力考核时间: 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
(2)临床能力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表现、服
务理念与沟通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3)临床能力考核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职位考生报名后凭“临床能力考核通知书”,按所报考单位到相应的医院进行为期两周的临床能力考核。
(三)填报志愿。
本科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职位应聘者除外)招聘职位的应聘者须现场填报志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类别与应聘人数等额确定填报志愿人员。填报志愿人员名单于2014年4月14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在花都区卫生局、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1)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2)填报志愿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35号)
(3)填报方法:每个应聘人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所学专业,选择应聘职位类别,然后在所选系列选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填报志愿时必须选择是否服从统筹调配。志愿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个人亲笔签名,花都区卫生局人事科盖章确认。双方各保留一份。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志愿。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4)志愿公布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在花都区卫生局、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的志愿情况。
(四)体检。
在考生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拟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如某职位没有合格的体检人选,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在同类职位且服从分配的考生中调剂。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六)公示。
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提交学历鉴定证明书原件,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非花都籍毕业生需办理入户花都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以上。因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合格(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
2、根据《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遵循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原则。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新华、新街、天贵、清布、秀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均按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新进人员符合法定退休条件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休的,参照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标准发放养老金。除新华、新街、天贵、清布、秀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其它单位录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录用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考生,在录取之前,其本人须与花都区卫生局签定培训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利和违约责任。
(1)培训期间连续计算工作年限,其他福利待遇均按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执行。其中工资部分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培训学费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2)委托培训机构为广州医科大学和暨南大学。学员完成3年的全脱产规范化培训后,考核合格者颁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培训机构授予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3)学员培训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以上。
(4)学员培训期间因考核不合格解除培训协议或主动退出培训的,解除聘用关系,退还全部培训费用。
六、相关事宜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