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698089(厅人事教育处)
附件: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 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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