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奉节县卫生事业单位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简章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艳 王开航
联系电话:023-56569612 023-56525151
奉节县2014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招聘单位 | 拨款性质 | 招聘名额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招聘条件要求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
奉节县人民医院 | 差额 | 1 | 专业技术 | 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下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器械方向) | 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
2 | 医学影像 | ||||||
1 | 口腔医学 | ||||||
5 | 护理学 | ||||||
1 | 医学检验 | ||||||
1 | 基础医学 | ||||||
12 | 临床医学 | ||||||
奉节县中医院 | 差额 | 2 | 临床医学 | ||||
10 | 中医学 | ||||||
3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
奉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 | 1 | 卫生检验 | ||||
奉节县妇女儿童医院 | 差额 | 2 | 临床医学(内科) | ||||
2 | 临床医学(妇产科) | ||||||
3
很赞哦! ()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