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信阳淮滨县招聘专职书记员及治安巡逻员工作方案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政审主要审查考生本人的政治态度、信仰情况、有无前科劣迹、现实表现。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聘用期间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专职书记员、治安巡逻员由县公开招聘专职书记员及治安巡逻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招聘后,分别交县法院、县公安局代管、使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参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不占编制。治安巡逻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执法。公开招聘人员采取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费用自理。考核合格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表现优异者留用,续签合同,对于合同期间出现违法违纪和不服从管理的立即解聘。
专职书记员聘用期待遇: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基本工资参照国家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标准确定。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由县财政统一保障拨付。
治安巡逻员聘用期待遇:治安巡逻员上岗统一着治安巡逻员制服。服装由县公安局统一配发。治安巡逻员每月工资为1120元(基础工资900元,公安机关执勤津贴220元)。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由县财政统一保障拨付。
聘用期间,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参加其他行政、事业等单位的招录(招聘)考试。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书记员及治安巡逻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淮滨县公开招聘专职书记员及治安巡逻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782972106(办公室电话)
附件:1、淮滨县2014年公开招聘专职书记员及治安巡逻员岗位设置表点击下载
2、淮滨县2014年公开招聘专职书记员及治安巡逻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淮滨县公开招聘专职书记员及治安巡逻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