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贵州省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3)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核在面试、试讲、现场答辩以及技能操作过程中所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力。
(4)其他资格条件:进一步了解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考核方式
公开考核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量化评分,按照《凤冈县公开考核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现场答辩)量化评分表》要求的测评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组现场进行测评。
根据综合考核汇总后的总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进行排序,招聘单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进入体检。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凤冈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招聘规定和考核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作出规定的时间内将本人学籍档案转到凤冈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取本人学籍档案若需有关证明,请到凤冈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
八、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公开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方案由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由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5220388(凤冈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5221942(凤冈县监察局)
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