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托管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2.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两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等。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2)面试答辩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卫生行业相关知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答辩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答辩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为保证面试答辩成绩的公平、公正,相同专业多个考场的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面试答辩成绩,以平衡不同面试答辩室之间的分数。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现场公布的成绩为报考人员的原始成绩)。为了保证修正系数的有效性、准确性,在计算修正系数时,将异常分数(低于20分)去除。
面试结束后,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成绩成绩6:4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确定人选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初录人员名单,在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等额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组织对初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仍有不合格者需从其他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的,须经市人社局、市卫生局批准。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聘用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和通过潍坊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单位签订的网上就业协议,到潍坊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三、相关要求及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医院规定享受各类相关待遇。
四、咨询电话
0536-6225665
五、监督电话
0536-8091610、8583121、8090290
附件:1.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托管聘用制人员计划表
2.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
3.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承诺书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