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录合同制教师简章
2、招录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录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按合同进行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由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满,根据安排,应届毕业生拒绝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超过7个工作日即视其为主动放弃资格。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及保险(五险一金)等参照单位同类岗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
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整个招录工作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寿光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咨询电话: 0536—5252186 5222419 5110555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 光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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