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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莞市教育局招聘公办教职员公告

2014-02-27 13:06:55事业单位124 收藏
  2014年东莞市教育局招聘公办教职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2月27日讯:为适应东莞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保证我市公办中小学校2014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我们将面向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三科考试成绩单;

  (5)非东莞户籍社会人员有教育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时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7)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在编在职(非公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政府人才管理部门开具的有效人事证明材料;在编在职人员(公职人员)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8)以上材料均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除报名表上的相片外,另交同底免冠正面彩色小一寸近照2张。

  4、按招聘学科对应报考,每个报考人员限报考同一学段同一个学科,同时报考两个学科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东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教职员岗位表(按学科分岗位,第一次报名使用)》上的报考条件为基本条件。各招聘单位可根据用人需要适当提高招聘条件,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4年公办教职员岗位表(按招聘单位分岗位,第二次报名使用)》。

  (三)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招聘小组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4年3月21日到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时间定于2014年3月23日上午9:30—11:30,有关安排见准考证。教师岗位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校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文)、《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文)精神,东莞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报考指定岗位不设笔试,不限人员面试和学科考试比例,直接进入面试和学科考试(试讲)环节。

  考生在笔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东莞教育网和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百分制60分)以上人员按该学科岗位数的1:5比例入围填报志愿阶段,合格线以上人员不达1:5比例的则全部入围填报志愿阶段,入围人员于2014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B座一楼)按公告要求进行填报学校岗位志愿和资格复审,考生对照岗位要求对应报考。考生可选择同一学段的两所学校岗位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如考生在两所学校均入围学科考试资格,必须由考生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进行学科考试,不能同时参加两所学校的学科考试,且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书面签名确认,否则取消资格;另一所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入围学科考试人员。

  (五)填报志愿和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人员携带复审材料于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B座一楼)进行现场提交《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志愿申请表》(附件)和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考生只能填报与原报考学科代码相对应的学校岗位。填报志愿和通过资格复审不达推荐进入学科考试人数比例的(进入学科考试人数=招聘职位数×2+1;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如达不到这一比例,可适当放宽为:进入学科考试人数=招聘职位数×2)不进入学校面试或者相应递减岗位数,原报考该岗位符合资格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相对应的岗位。凡无法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下一轮考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下一轮考试资格的考生须签署依时参加考试环节的承诺书,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员岗位。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如下:

  (1)《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志愿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手写体填写)

  (2)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余人员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3)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个人户口卡或户籍机关证明);

  (4)全部报考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户口所在地镇一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个人学习和工作情况总结(公职人员须在当中写明现职单位,包括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的);

  (6)国有单位在编正式员工(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和在东莞市内民办教育机构工作且在有效合同期内的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由校长或法人代表签署。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上交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正面免冠同版(与报名表相同)小一寸近照4张,除上述材料外,还需重新提交第一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给填报志愿单位。

  (六)面试和学科考试

  面试和学科考试定于2014年3月29日——2014年4月12日进行。

  (1)面试阶段。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招聘单位推荐进入学科考试的依据。时间定于2014年3月29日—4月1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由负责单位确定后通知有关人员)。招聘单位在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荐进入学科考试人数=招聘职位数×2+1(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和校医岗位如达不到这一比例,可适当放宽为:进入学科考试人数=招聘职位数×2),没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开考岗位。

  因不达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进行二次志愿调剂。4月3日在东莞教育网刊登二次志愿调剂公告,笔试入围而又未能入选学科考试的人员可于4月4日下午5点半前投递简历到指定邮箱,参加二次志愿调剂的招聘单位按不低于1:5比例筛选优秀考生参加学校面试和按规定的比例推荐人员参加学科考试。

  (2)学科考试阶段。学科考试采用试讲(片段教学)及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试讲(片段教学)环节,5分钟为考官提问环节。学科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12日在东莞中学初中部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于2014年4月11日下午4—5点凭身份证到东莞中学初中部领取学科考试课题,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领取课题和参加学科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