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龙口市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简章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龙口人事人才网查询)到原山东省龙口市人才市场(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东莱街道办事处北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龙口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和日常全身五寸彩色照片各两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院党组织出具的学历证明,入党证明,学生表现鉴定材料,担任过院(系)以上学生会主席、研究生会主席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A、B两个岗位分别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A、B两个岗位分别进行,每组评委由7人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余下5人的平均分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A、B两个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依次等额体检、考察。如同一聘用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基础知识能力成绩确定;如仍相同,依次按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员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考选单位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http://www.lkrc.gov.cn(龙口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龙口市委组织部统一分配到事业单位工作。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A、B两个岗位分别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变更联系方式的要及时告知考选主管机关),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18853562902
监督电话:0535-8517368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样本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