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首批招聘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已确定的候选人,其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及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规定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候选人经学校相关会议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
五、需说明的问题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二)高等院校2014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硕士以上”即指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四)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02593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陈老师、马老师),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7231776(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首批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4年首批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