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2014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1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交流安排。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10095、65230640。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224787。
苏州市教育局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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