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保定清苑县招聘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4年保定清苑县招聘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2月19日讯:为进一步充实农村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招聘办核发聘用通知,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3、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专业)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岗到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8月底报到上班(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被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办理入编及相关手续。
九、教师的使用与管理
此次招聘的教师除特殊岗位外一律安排在边远缺编乡镇,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五年内不得调离边远乡镇。
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7950029
县教育局:8118799
县监察局:7950110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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