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简章
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职位,不设合格分数线;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该职位平均成绩为考试合格分数线(如平均分高于60分的,以60分为合格线);只有1人参加考试的职位,60分为考试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如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如两科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成绩高的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的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简章》要求,对照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职位减少及取消情况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告。
(六)体检
公告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
考核内容主要侧重于考生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严重疾病, 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8.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其它经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八)拟聘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铜仁网》、《铜仁卫生信息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拟聘用公示。
(九)聘用审批
公示无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市卫生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2951 (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221126(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室)
0856-5585967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报名邮箱:
铜仁市人民医院
电话:0856-5221770 邮箱:trwsyy@qq.com
铜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电话:0856-5227705 邮箱:trwsjk@qq.com
铜仁市妇幼保健院
电话:0856-5224545 邮箱:trwsfy@qq.com
铜仁市中心血站
电话:0856-5257890 邮箱:trwsxz@qq.com
附件:
1.铜仁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