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温岭市教育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3)附件中招聘序号12、13招聘职位的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板书及仪表仪态等,时间15分钟。
(二)笔试有关规定。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面试对象。
2、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则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上午8:30-11:00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范围可参阅浙江招生考试网的《2014年浙江省教师招聘考试各学科考试说明》。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有关规定。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2、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温岭教育网。
(四)考试总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2、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职位的名次排序。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出现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和考核。考试后,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若不足1:1比例的,则按实有人数参加体检和考核)。
1、体检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列为考核对象。
2、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核等原因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择岗聘用。考核合格者,按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择岗,择岗时间、地点、办法详见温岭教育网。
择岗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的期限,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被招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被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为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促进新教师成长, 2014年新招聘教师在温岭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86126136、86213339
温岭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