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重庆北部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专业测试比选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测试比选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考核人选使用,不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2、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微课展示加的方式,由北部新区人事局、教育局组织实施。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考核人选数之比为1:2,面试考核人选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比选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微课展示是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开展的精彩教与学活动过程。包含与该教学主题相关的教学设计、素材课件、教学反思、练习测试及学生反馈等。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用普通话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学科教学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考核分值为100分,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特别提醒:区人事局、教育局根据报考岗位及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的用人单位。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测试比选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比选(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重庆北部新区网站(www.cnnz.gov.cn)政务公告栏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比选或面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除招聘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依次以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国人部发﹝2005﹞1号)、《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事局审核,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它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23-86868837
2.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023-67463619、023-67308112、023-67469290
本简章由北部新区人事局、北部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北部新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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