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荔波县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30名中小幼教师
贵州省荔波县教育系统二0一五年度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为解决我县教师学科结构性缺编问题,优化师资人才结构,推进我县教育“9+3”计划和学前教育“三年
被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在荔波县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参加外县事业单位或公务员招考,不得主动要求调动,要求考调、调动、辞职的,须按协议(合同)缴纳相应的违约金。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限内未取得的,作待岗处理或解聘。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人事纪律监督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五)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4-3614831(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
0854-3612094(荔波高级中学)
0854-3610429(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
监督电话:0854-3611706(荔波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
1、《荔波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计划表(教育系统)》.rar
2、荔波县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rar
广西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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