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桐城市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1名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2014年桐城市育才学校面向社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论,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聘用等手续。
2、拟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跟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
3、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有关事项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桐城教育网、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200645(桐城市育才学校)0556-6121897(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56-6134001(桐城市监察局)
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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