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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80名教师

2014-10-28 20:07:11教师85 收藏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考试考核的时间及地点:

1.中学的数学、化学、地理、物理、英语、政治、历史、语文教师岗位及巴南职教中心汽车修理、汽车自动化检测技术教师岗位:2014年11月2日上午9:00;地点:重庆实验中学校(巴县中学)。

2.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及中小学的信息技术、体育、音乐、舞蹈、美术教师岗位:2014年11月9日上午9:00;地点: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巴县中学)。

(三)拟聘用人员确定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报考的学校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考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确定为拟签约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为签约人员,若学历相同则加试,以加试人成绩高者为签约人员。

如有考生本人自动弃权,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依次递补。

(四)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并按所签订的就业协议履行违约责任。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生原则上须于2015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交巴南区教委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者,自动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凡体检、考察、复查不合格或签约后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人员,解除协议(具有违约行为的应按所签订的就业协议履行违约责任),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巴南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巴南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