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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14名专业教师

2014-10-11 16:54:33教师23 收藏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招生代码:14065)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广州市属公办高等职

教师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自选与应聘专业岗位相符的课程,作15分钟左右的试讲,试讲结束后进行8分钟左右答辩,面试评委小组考官根据所应聘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需要向应聘者提出问题。面试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等,面试评委小组考官根据专业要求以及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

(2)应聘非教师岗位面试

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试题由指定的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命制,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应聘者面试最后得分为所有考官给分剔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用套入计算公式进行折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若招聘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市一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院支付,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的范围对应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按弃权处理。

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专技岗位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科协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周小燕、张寅

联系电话:020-61106221、61106272

传真电话:020-61106272

市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姚锦新

联系电话:020-84567822

传真电话:020-39956182

市科技贸易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邓卉

联系电话:020-84560179

传真电话:020-84560179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10月9日

附件:

1、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职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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