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广灵县2014年招聘26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3、教学能力测试计分方式
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40%。
(五)选拔方式
依据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高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选拔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亦并列的,共同进入体检。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因体检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产生的空额不予递补。
(七)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安排、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因考核考察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放弃聘用产生的空额不予递补。
(八)确定岗位
体检、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照各科高分优先的原则,由考生选择具体应聘岗位。不选择应聘岗位且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视为本人放弃。
(九)公示、聘用
1、对已确定岗位的考生,经招聘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对象在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聘用及审核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核准。
4、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在广灵县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考前培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广灵县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广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2-8822165
广灵县科教局 0352-8823283
监督电话:广灵县纪检委、监察局 0352-8822461
广灵县2014年公开招聘
农村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