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达州达川区从乡镇考调6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2)初中岗位: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现行高、初中教科书范围)占9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占10分。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4年8月16日14:00—17:00到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考调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调减或取消岗位数。
(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为专业面试,形式为说课、现场提问和实际操作,内容为招考学科所涉专业知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分者不得参加面试)。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考调名额而不能形成竞争时,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岗位选岗对象面试成绩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确定为选岗、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考试成绩公布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将参考人员考试成绩在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xian.gov.
cn)、达川组工网(www.dxycjy.gou.cn)、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cdxrsj.com)、达川教育网(www.
dcqedu.com)对外发布。
六、选岗、考察、递补、调动及其他
(一)确定选岗对象。根据考调岗位、学科,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选岗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身份证年龄大者优先。下同)。
(二)确定考察对象。凡确定为选岗对象者,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经组织同意已借用到城区公办学校工作的人员,本次考调被确定为选岗对象者,直接确定为现借用学校考察对象并不占本次考调岗位数额。
(三)考察。考察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确定拟调人员。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
(五)递补。取消考调资格、已借用不占岗、考察对象考察为“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本条(一)、(二)款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调动
对拟调人员在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达川组工网、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达川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有关单位和部门凭调动文件办理编制、核定工资等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四川省、达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考调人员到新工作单位后,实行高职低聘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或以下岗位等级工资,待试用期满(试用期不少于6个月)新单位有相应等级岗位空缺后,再按相关条件、有关程序和新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考试或调动资格:
1.任一科成绩为零分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考调的任一环节,若发现不符合考调相关条件、规定者;弄虚作假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工作要求进行。为保证此次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考调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5123765(区人社局)
0818-2675372(区教育局)
附件
1.达川区2014年从乡镇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申请书.doc
2.达川区2014年从乡镇学校公开考调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任教报名表.doc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