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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充市顺庆区考调108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4-08-12 17:47:19教师232 收藏
2014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教师考调108人公告为及时补充教师队伍缺额,确保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顺庆区面向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考调32名,面向区内

三、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区外考调教师对象及条件

1.考调对象:顺庆区外公办学校具有教师身份的在编在职教师。

2.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二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截止2014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省级以上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高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以及以上学历;

(5)专业和层次对口:教师资格证专业和层次与所报考学科层次及专业一致。

(6)高中、初中教师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小学教师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教师英语专业等级必须达到公共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

(7)截止2014年8月31日,在编在职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按学期算,满两个学期为一年)。

(8)高中、初中教师应具有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小学教师职称应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9)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面向区内农村学校教师考调到城区学校的对象及条件

1.考调对象:顺庆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具有教师身份的在编在职教师;潆溪、荆溪所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

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二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高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与报考层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专业一致。

(5)截止2014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截止2014年8月31日,在编在职3年及以上,且在农村中小学从教时间满3年以上(三年内调动过教师含调动前的农村任教经历)。

(7)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考调办法

(一)考调方式。

考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一)和专业知识(科目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一)按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要求进行,不指定教材

考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2日内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6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及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考人员专业对口报考一个类别的一个学科,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考调资格。报名时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资格证、聘任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交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2张用于报名表,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区内农村学校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1份(校长签字、学校公章),校级领导报考须提供区委组织部或区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考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每科50元。

5.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结束后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考调对象及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可将开考比例调减为2︰1或调减考调计划。

省级以上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可采取考核引进的办法,优先使用考调名额。

(四)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 2014年8月22日 。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4年8月21日9:00——18:00在报名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果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加试办法由考务领导小组决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顺庆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如未及时关注网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