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高新区2014年选调83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榆林高新区2014年中小学在职教师选调公告2014年秋季,高新区完全中学、四小、五小等3所学校启动招生。同时,2013年秋季已开办的高新一中、二小、三小今年秋季仍要继续招
(四)奖励加分
近五年荣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荣誉的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6分、4分、2分;近五年荣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荣誉(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模范教师、拔尖人才、“十佳园丁”)的按国家、省、市级分别计6分、4分、2分,每项奖励加分只计其中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论文评奖不予加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奖励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中小学各学科省、市级教学能手,不占本选调岗位,单独分类,直接通过面试考察择优选调。
(五)体检
按照与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选调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由人社局、教育局审核汇总后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负责拟聘人员审核和签发文件,办理调动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1、选调教师由市人社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办理正式调聘手续,为国家事业单位公办教师编制。工资待遇除按照现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外,管委会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用于教师的绩效考核奖励。
2、对符合享受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初中、小学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以上待遇规定如与上级新型政策相违反,本规定自行废止。有关待遇按上级新规定政策执行。
附件1:中小学在职教师资格审查表
附件2:中小学在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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