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2014年招聘149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有序补充教育工作人员,锡林浩特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3名义务教育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名额(一)汉授初中
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如无法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毕业院校相关证明原件,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录用。盟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需提供所在地教育局同意报考公函;报考面向六类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需提供相应项目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
(3)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及1997年(含)以前入学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扶贫、民政、人社等部门出具证明,可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2013年毕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14年 8月13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即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2)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须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以及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以上加分项可叠加。
(6)笔试成绩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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