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咸阳市招聘282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出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工作,由咸阳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2×6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同时公布综合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发布通知,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各招聘岗位考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机关幼儿园各招聘岗位考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妇联组织实施,县市区各招聘岗位的考生体检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新聘用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29-33210438
报名咨询电话:请拨打各招聘岗位所留电话
咨 询 时 间:8:30-12:00, 14:30-18:00。
附件:
2、2014年咸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笔试考试大纲
3、2014年咸阳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网上报名须知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