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微山县2014年招聘103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济人字〔2008〕31号文件精神,服务我县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推荐,可免考试,通过体检、考核直接聘用。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一)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依据招聘计划,分别根据所报考县直小学、幼儿园和乡镇中学、小学以及面向服务我县期满的“支教”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各学科类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等额确定各学科类别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如果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特困家庭毕业生(以报名时所交证件为准)、报名学历高低、省优秀毕业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荣誉均指在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以档案、证书为准)。如果仍并列,则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教育基础知识,以加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先后顺序。
(二)体检与考核。体检执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复检,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挑选聘用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要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能提供相关依据。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类别及各单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按要求挑选聘用单位,不按要求挑选的视为弃权。放弃挑选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如果总成绩并列,参照第(一)条规定执行。
(四)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被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后,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原则,严格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8220717 县人社局8222226
微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