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连云港市教育局招聘67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14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新教师。现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位证原件。
九、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在招聘工作进入公示环节时仍不能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此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
(三)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者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8-8582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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