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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菏泽市曹县教育系统招聘12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2014-07-21 19:20:13教师53 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政治理论与时政方针、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和综合写作等。

2、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限均为90分钟。

笔试时间:8月2日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8月2日上午8:30-10:0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8月2日上午10:30-12: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及说课的人员。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及说课人员名单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成绩计算方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

(二)面试及说课

面试及说课同时进行。说课范围:报考科目的教材。评委从教学能力、仪态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面试及说课通知领取时间、地点:8月8日,县人社局。

面试及说课开始时间:8月10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及说课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50% +面试及说课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同分者,按笔试专业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得分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曹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备案。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招考简章由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398033 13869744530 13563889900

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