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冠县教育局2014年招聘58名幼儿教师启事
根据我县乡镇(街道)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履行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九、咨询电话:52324405231061转802、808
监督电话:5232420
十、本简章解释权归冠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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