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南新区2014年招聘31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6.确定岗位:公示无异议后,选调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如出现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同一岗位满员后不得再选择。招聘教师由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实际招聘合格人数确定岗位,定岗名单在网站公布。所有岗位如有个人自愿弃岗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成绩计算方法同前。
7.手续办理:岗位确定后,由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办理相应聘用手续。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4年8月20日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1.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选调后,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城南新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2.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不入编,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定、职务晋升、退休待遇等参照在编在岗教师。
3.所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信息查询
本次选调、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可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网站www.yccnssj.com查询。
六、监督
1.选调、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2.本次选调、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0515-66661555
3.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解释。
附件:
1.盐城市城南新区2014年公开选调、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
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