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平阴县2014年招聘10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由县教体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县教体局组织进行考核,专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县教体局要对考核对象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在挑选单位、体检考核时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也按上述办法等额递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挑选单位
挑选单位前,根据暑期教师调整和教育教学需要等情况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布各招聘学科(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报考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该学科(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挑选单位结束后,因放弃挑选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后,再对其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非在编教师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为期二年的聘用协议,不列入事业编制。服务期间,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2.聘用期间,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在编在职教师的考核管理办法对其进行管理。
3.聘用期间,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教体系统内的评先树优推荐评选;可参加公务员招考、在编事业人员招聘和其他招聘。
八、有关待遇、政策
1.聘用期间,非在编教师工资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确定,由政府财政负担。社会保险金按照企业人员缴费标准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承担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
2.非在编教师聘用期满一年,参加平阴县在编教师招聘正式录用的计算教龄,不再试用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3.如遇政策发生变化,按有关政策执行。
平阴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