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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攀枝花市招聘16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14-07-02 21:34:46教师105 收藏
关于2014年攀枝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ldqu

(四)打印准考证

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4年7月23日9:00—7月26日24:00登录(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 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规定: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3)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于2014年7月17日—7月18日送交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地址:东区人民街文景巷18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教育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科目

教师岗位(除音乐、美术教师外),采用讲微格课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音乐、美术教师岗位,采用讲微格课+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2、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或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或2: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教育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进入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教育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达到2:1比例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