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临邑县2014年招聘10名中学教师简章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4年7月1日前取得。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考生可在录用后持收费发票到单位报销。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巡警岗位的要首先进行现场目测,未通过现场目测者不得报名。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有关要求,以县公安局发布的《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通知》为准。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临邑县人力资源市场(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南楼一楼大厅)。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详见网站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由县人社局、监察局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能报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前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复审期间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