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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淮安洪泽县招聘81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2014-06-23 16:26:38教师134 收藏
2014年洪泽县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为适应我县教育、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

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不低于2倍)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相应倍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免笔试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会同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对不能按资格复审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倍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中音乐(岗位代码:00304,00313)、体育(岗位代码:00104,00305,00314)、美术(岗位代码:00315)、学前教育(岗位代码:00317)、舞蹈(岗位代码:00320)和艺术设计专业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0321)的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技能考核的内容在面试前另行通知。在专业化说课和技能考核成绩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化说课占40%,技能考核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面试成绩;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化说课的方式。

卫生系统专技岗位的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的方式。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洪泽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核减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其他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和考察。若因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特殊岗位的考生体检工作还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相关要求;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洪泽县政府网站等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评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个人自主择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洪泽县县纪委、监察局:0517—87229902

洪泽县委组织部:0517-87211370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90866

政策咨询电话:

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7211609

洪泽县人才中心:0517-87229091

洪泽县教育局:0517-87230383

江苏省洪泽中学:0517-87222271

洪泽县第二中学:0517-80926033

洪泽县卫生局:0517-87222858

洪泽县妇幼保健院:0517-87265362

网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7-83647599

本简章由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洪泽县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洪泽县第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技能考试内容.doc

洪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