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2014年招聘4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双清区二○一四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工作需要,根据邵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邵人社发〔2010〕43号)文件精
3、政审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八)聘任
1、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实行五年一聘(试用期时间计算在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统一安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职位内自主选择岗位。应聘者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已被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不予递补。
2、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待遇,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
3、一经聘用,所聘人员五年内不允许调动。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营私舞弊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凡在报名、招考、录取、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区有关部门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保留追责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五、本方案由双清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双清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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