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招聘120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7.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8.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9.志愿择校
公示期满,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分职位类别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由拟聘人员依次现场填报志愿,选择学校。职位明确到一个单位的拟聘人员不再择校。
10.关于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笔试和面试均完成且面试分达到60分的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的志愿择校前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在笔试和面试均完成且面试分达到60分的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志愿择校完成后,若有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11.签订协议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选择完成后,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
12.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采取聘用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五、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吴兴区公开招聘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2-2289372
0572-2289281(周一至周五)
附件: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教育局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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