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明光2014招聘职高、幼儿教师85人公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4日以后生);
6、教师资格和学历、专业等条件:
⑴报考明光职高教师岗位要求: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体育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须在被聘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⑵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要求:①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②幼儿园教师资格③中等职业及以上院校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方向)毕业。幼儿教师聘用期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6月14日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先锋网、明光教育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4日― 6月30日
(双休日不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龙山路66号)。
咨询电话:0550-8153630(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4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