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2014年招聘48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简要说明原因,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者。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11日8:00-2014年6月19日18:00。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4年7月4日前携带或邮寄以下材料到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考生原支付帐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试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于2014年7月7日8:00-7月12日17:00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并在《报名登记表》中签名。《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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