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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2014年招聘45名幼儿教师启事

2014-06-10 21:13:41教师108 收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

2、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核

1、考核由夷陵区教育局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证件、相关工作经历、精神病史进行核实、审验。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一票否决等情况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录聘资格,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采取函调和实地考核相结合方式,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函调考核由考核对象在本公告附件里下载《夷陵区招聘幼儿园教师政审表》,交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密封上交夷陵区教育局政工科收。函调考核不清楚或有特殊情况需实地考核的,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共同组织专班进行考核,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后,由夷陵区教育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初审,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定,对经审定的拟聘人员在夷陵党建网、区人社网、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进编、聘用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原则上要在招聘单位服务五年以上。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整个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电话为: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7890209(区纪工委)、7816063(区人社局)

附件1:

附件2: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