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罗平县2014年招聘12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的考生,2014年7月15日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200元/人。在报名审核合格后现场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截止报名结束时,对于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报其他岗位。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间7月1日至3日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免收报名费。
(七)学历性质认定
考生在应聘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1.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四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三个层次命题。
3.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次分学科命题。
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参考教材由曲靖市教育局指定,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三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大纲由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二)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罗平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4年 7月17日
上午: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政策性加分
1.曲靖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分值及办理程序,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2.办理时限
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7月15日前到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填报《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25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由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2014年7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于7月26日下午18:00前,向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书面申请,汇总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查分。
七、进入面试考生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招聘研究生的岗位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行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考生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7月30日,上午:8:30 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罗平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⑴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准考证》、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7月29日及以前)向罗平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考生署名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由罗平县教育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