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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14年招聘425名中小幼教师简章

2014-06-08 21:26:19教师124 收藏
为及时补充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快建设教师队伍的步伐。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西面向社

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6月7日9:00时-6月17日17:00时

需领发票者,请在下列时间办理:2014年7月10日(周四)、7月11日(周五)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在梧州市人才市场综合部(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领取。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从梧州人才网“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6日9:00时-7月12日17:00时

(五)开考的比例

1.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缴费结束后3天内(2014年6月18日-6月20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应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2天内(2014年6月26日9:00-6月27日17:00)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2.代课教师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改报及退费。如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因不足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可以申请改报或退费。改报考生可在2014年6月26日9:00-6月27日17:00在网站上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14年6月26日9:00-6月28日17: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回原缴费卡。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2014年7月30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梧州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的照顾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总分最高不能超过25分(具体加分项目详见《梧州市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报考非专设岗位不享受代课人员的照顾加分。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7.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2014年7月30日左右)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初审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方式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梧州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梧州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的组织和实施

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应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