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集宁区2014年招聘16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解决我区中小学面临的师资紧缺等问题,不断充实和优化教师队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集宁教育科技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录用总人数在报名时因种种原因产生的缺额,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办法
(一)公示结束后,由集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招聘对象上报区委、政府。
(二)对已确定的正式招聘对象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同时必须上交学籍档案,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上交档案的期限)。期满后经区教育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考核,由用人单位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和对未及时上交学籍档案的人员,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服务期不得少于5周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四)凡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秋季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并上交学籍档案者方可签约。
六、岗前培训
应聘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区教育科技局组织的岗前入职培训。
本方案由“集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集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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