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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港市事业单位招聘585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2014-06-05 12:14:23教师231 收藏
2014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为做好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

5、招聘人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县市区先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应给原报名考生2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调整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报名缴费收据,在考试前3天内领取准考证。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到报考单位领取,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到县市区人社部门领取。

四、加分办法

(一)代课人员报考专设岗位加分办法,按贵政办〔2008〕4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四项目”人员(西部志愿者、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除“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报考“三支一扶”特设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的,服务期满的考生加5分,服务满1周年的加3分。报名时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和相关证书。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依据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提供的无效。

加分除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示3天外,还需汇总报送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贵港人事人才网(www.ggrsrc.com)公示2天。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1、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特教学校,下同)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每科分值满分100分,笔试总分200分。

2、其余岗位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分值满分100分,笔试总分200分。

(二)笔试的要素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要素和内容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学习能力(综合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的政治、经济、管理、法律、国情区情等综合知识,以及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备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等。主要内容如下:

(1)公共基础知识

政治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党和国家的发展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等。

经济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宏观和微观经济、产业经济等。

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政府职能和公共管理;事业单位管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有关知识等。

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及运用等。

道德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职业与职业道德等。

公文写作知识: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及相关应用等。

国情区情:国情与广西区情,涉及社会历史、地理概况、自然资源、社会发展、主要政策和经济、发展改革等。

基本常识:人文、科技、历史、文学、地理、物理、自然、生活百科等常识。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言语理解与表达:对文字材料的理解、分析与运用。

数量关系: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

判断推理:对各种事物关系进行分析推理。

资料分析:对文字、图形、表格等各种形式的数据性、统计性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加工处理。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四)笔试地点及考试规则要求: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严格遵守。

笔试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数情况,按教师类、其他综合类分别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代课人员特设岗位不划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命题

笔试试题由自治区有关机构统一命制。

(六)成绩及排名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统一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张榜公布,并在贵港人事人才网(www.ggrsrc.com)公布。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除特教学校教师和特设招聘代课人员岗位外)笔试成绩(含加分)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二)其余岗位按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公共基础知识》分数+加分分数)÷2。

七、面试

(一)市直特殊教育学校特教老师的招聘,采取先面试后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进行招聘,具体由市人社局、教育局按已发简章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已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由市、县市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三)面试的方式及试题的命制

全市教师岗位招聘采用说课或试讲方式,试题随机抽取。其余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市市政设计研究院2个岗位增加计算机绘图技能测试,占面试分30%)。结构化面试试题由市人社局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