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通知
(二)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联合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区(县)公开招聘新教师方案制定发布、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纳入聘员管理范围的,应在招聘方案和公告中予以明确。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加强考官培训,强化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落实好事业单位招聘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和集体研究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区(县)招聘方案,应由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公开发布。报备时间与发布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四)各区(县)应认真组织招聘新教师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
(五)招聘新教师工作应在2014年8月15日前全面完成,工作总结连同笔试试卷(样卷)、面试安排表以及评委名单等于8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市直学校招聘新教师工作,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参照本通知精神,制定招聘新教师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市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各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新教师,可根据本文规定执行。招聘方案应由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公开发布。报备时间与发布时间间隔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汕头教育信息网(网址: www.stedu.net)上下载。
附件:1.2014年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聘用新教师名册表
2.2014年汕头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参加招聘新教师考试成绩汇总表
3.2014年汕头市教育系统招聘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名册表
4.2014年汕头市教育系统招聘列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面试考核成绩表
通知全文及附件下载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