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信宜市2014年招聘63名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六、聘用事项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如拟聘用人员最后名次出现同分的,则抽签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从参加面试的考生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一)资格审查。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资格审查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时提交材料,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三)选择岗位。
1、在确定聘用的人员中,按各专业(科)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根据各岗位对应的名额自主选择岗位。
2、如某专业(科)实际被聘用人数少于招聘名额时,该专业(科)空缺名额调整到语文、数学专业中,属文科专业(科)空缺名额调整到语文专业,属理科专业(科)空缺名额调整到数学专业。
3、本次考试被聘用人员,如在2014年9月7日前自动放弃教学工作的,该专业(科)名额空缺由同一科目的高分者依次递补(同分者,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
4、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参加新教师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教师,享受同类正式教师工资待遇。如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满后不再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如要调离信宜市,必须在本市教学服务满五年以上。
八、注意事项
(一)已报名参加广东省2014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二)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考试、录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联系电话:
(1)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8814674;
(2)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668-8815211。
监督电话:
(1)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668-8818959;
(2)信宜市教育局监察室0668-8810647。
附件: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宜市教育局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